善行 责任 诚信 公正 尊重

知行合一   服务社会


宁 波 市 心 理 援 助 协 会

甬心援获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来源: | 作者:事业宣传部 | 发布时间: 2018-03-15 | 1540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8年2月27日,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海曙区国家税务局和海曙区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海财2018第11号《关于宁波市海曙区慈善总会等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等40家社会组织获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认定,必须同时符合: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的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其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等9项条件。

协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于机构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财政拨款和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会员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等五类收入予以免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取得,对于协会实现增收节支,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行业、服务会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