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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一届二次理事会决议
来源: | 作者:事业宣传部 | 发布时间: 2015-08-02 | 17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文件

 

                   


 


 

第一届次理事会决议  

 

会议名称: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第一届二次理事会

会议时间:2015年32819:00-21:30

会议地点: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出席理事: 宇、周 维、俞国海、翟文杰、江琼瑶、

岑利波、蔡何峰、王永幸、马小蕾、孙 燕、赵 莹、

邱变枝、张建伟、奕利娟、朱良华、孔令玲

请假理事:闻云波、周优芬、范晓云

缺席理事:张落雁、张

记录人:李雅虹、孙

审核人: 

会议议程:

一、 审议《专业委员会及其他分支机构工作规范》;

二、 筹备设立协会各专委会的决议;

三、听取各部门和专委会负责人的工作计划;

四、审议《理事会议事制度》;

五、审议《会员吸收工作规程》;

六、审议《会员“公益账户”管理办法》;

七、决定今年市公益项目设计大赛参赛项目;

八、探讨聘请协会学术委员的工作思路。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第一理事会201532819时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理事21人,请假3人,无故缺席2人,实到16人,出席率76%,符合章程规定,理事会决议有效。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会长夏宇主持了这次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专业委员会及其他分支机构工作规范》的提议。

二、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通过了关于设立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青少年专业委员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老年心理专业委员会、职业心理专业委会员、危机干预专业委员会、艺术治疗专业委员会的提议。

三、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通过了《理事会议事制度》。

四、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关于个人会员吸收的工作规程》。

五、修订协会秘书处《会员“公益账户”管理试行办法》。

六、探讨了协会关于聘请学术委员的工作思路,相关方案近期由秘书处拟订。

      

 

 

                                   2015年3月28日

                          

 

   

 

 

 

 


抄报:宁波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抄送:常务理事会、秘书处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                20154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