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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波 市 心 理 援 助 协 会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文件
第一届四次理事会决议
会议名称: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一届四次理事会
会议时间:2015年9月25日,19:00-21:30
地 点:海曙社会组织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出席理事:夏 宇、俞国海、江琼瑶、张落雁、张 辉、
翟文杰、蔡何峰、闻云波、周优芬、朱良华、
孔令玲、孙 燕、赵 莹、奕利娟、马小蕾
请假理事:邱变枝、岑利波、张建伟、周 维
缺席理事:范晓云
记录人:孙 文
审核人:夏 宇
会议议程:
一、审议《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印章、文件管理制度》、《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
二、听取夏宇会长近阶段工作简报和周维副会长、俞国海副秘书长有关专委会建设和部门行政工作的简报;
三、听取各部门、各专委会负责人工作简报;
四、讨论并确立各部门和各专委会下阶段工作重点;
五、安排协会当前已承接项目的开展;
六、增补理事。
2015年9月25日19时,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第一届四次理事会在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理事20人,请假4人,缺席1人,实到15人,出席率超过三分之二,符合章程规定。本次理事会的决议合法有效。协会会长夏宇主持会议,共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全票通过了《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的提议。
二、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全票通过了《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全票通过了《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印章、文件管理制度》。
四、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全票通过了《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
五、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14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理事会要求各部门、各专委会在理事会会议期间,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报告的提议。
六、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全票通过增补孙文为候补理事。
2015年9月25日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 2015年9月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