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行 责任 诚信 公正 尊重

知行合一   服务社会


宁 波 市 心 理 援 助 协 会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一届四次理事会决议
来源: | 作者:事业宣传部 | 发布时间: 2015-09-27 | 2462 次浏览 | 分享到: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文件 

 

                                       




第一届四次理事会
决议


会议名称: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一届四次理事会

会议时间:2015年9月25日,19:00-21:30

 点:海曙社会组织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出席理事  宇、俞国海、江琼瑶、张落雁、张  辉、

翟文杰、蔡何峰、闻云波、周优芬、朱良华、

孔令玲、孙  燕、赵  莹、奕利娟、马小蕾

请假理事邱变枝、岑利波、张建伟、周  

缺席理事范晓

记录人:  

审核人:  

会议议程:

一、审议《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印章、文件管理制度》、《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

二、听取夏宇会长近阶段工作简报和周维副会长、俞国海副秘书长有关专委会建设和部门行政工作的简报;

三、听取各部门、各专委会负责人工作简报;

四、讨论并确立各部门和各专委会下阶段工作重点;

五、安排协会当前已承接项目的开展;

六、增补理事。

 

    2015年9月25日19时,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一届四次理事会在海曙社会组织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理事20人,请假4人,缺席1人,实到15人,出席率超过三分之二,符合章程规定。本次理事会决议合法有效。协会会长夏宇主持会议,共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全票通过了《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的提议。

二、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全票通过了《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全票通过了《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印章、文件管理制度》。

四、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全票通过了《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

五、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14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理事会要求各部门、各专委会在理事会会议期间,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报告的提议

六、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全票通过增补孙文为候补理事。

      

 

 

 

2015925

 

 

 

 


抄送:协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               20159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