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组织相关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有关规定,经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第一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将拟任协会高级职务人员予以公示:
马小蕾,女,汉族,1979年5月出生,籍贯宁波,大学学历,宁波中海海润置业有限公司客户关系主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现任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理事兼艺术治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拟任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
杨浩,男,汉族,1981年12月出生,籍贯宁波,在职大学学历,三星重工业(宁波)有限公司组织文化科干事,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曾任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监事(已退出监事会),现任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学术委员、拟任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
陈玲艳,女,汉族,1970年1月出生,籍贯宁波,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海曙区望春街道社会工作者,中级社会工作师、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曾任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理事(已退出理事会),拟任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监事。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负责人名单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者书面形式向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办公室举报或反映。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7天(2018年4月28日至5月4日)
监督电话:87111656 87333883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周江岸路16号(海曙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302室)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