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行 责任 诚信 公正 尊重
知行合一 服务社会
宁 波 市 心 理 援 助 协 会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文件
甬心援协[2017]10号
关于招募宁波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讲师团成员的通知
各位会员、青少年事务工作志愿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好地为我市中小学生提供心理健康、自护教育、法律宣讲、家庭教育等综合性服务。使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优良品质。共青团宁波市委、宁波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决定启动宁波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讲师团成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宁波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讲师团的人员构成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社会招募等形式,遴选各类优秀人才担任讲师团成员,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的青少年成长综合服务队伍。依托专业机构、大专院校扩展讲师团成员的来源渠道。组织和依靠青少年服务志愿者、社会各阶层人员组成的讲师团成员队伍,身体力行地承担青少年成长服务工作任务。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服务未成年人事业,具有志愿奉献精神;
(二)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中小学生深入浅出地讲解相关专业知识。
(三)具备从事青少年成长教育的专业知识或业务水平,所需专业领域主要涉及心理健康(包括青少年情绪和压力管理、青春期教育、考前心理疏导、防欺凌、防性侵等内容)、自护教育(包括急救技巧、疾病预防、食品安全、防火防溺水防骗等内容)、法律宣讲(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内容)、家庭教育(包括和谐家庭关系营造;文明礼仪、网络道德等品德培养;良好学习品质的塑造)等内容。
(四)一般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律师须取得执业资格且无不良从业记录;心理咨询师须获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以上资格。
(五)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保证教学时间安排,有教学实践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及相关事项
(一)凡申请加入讲师团的志愿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讲师团成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2、提供本人免冠电子证件照;
3、提供相关教学课件资料。
请报名者于在2017年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团市委权益部邮箱:qyb0574@126.com,联系电话:87111656,联系人:陈佳、孙文。
(二)市未保委办公室对登记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吸纳为宁波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讲师团成员,统一颁发聘书。
(三)根据全市各中小学校的需求情况,团市委权益部与受聘讲师联系确切的时间和授课内容。
(四)团市委权益部将根据受聘讲师的授课情况,给予适当的交通、误餐补贴。
(五)团市委权益部将开展宁波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讲师团优秀成员评选工作,对积极参与教学工作,完成规定活动任务,深受学员好评的优秀成员给予奖励。
附件:
宁波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讲师团成员登记表
编号: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
|
籍 贯 |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
工作单位 |
|
||||||
家庭住址 |
|
||||||
身份证号 |
|
专业职称 |
|
||||
手机号码 |
|
电话号码 |
|
||||
QQ号码 |
|
电子邮箱 |
|
||||
专 业
简 历 |
|
||||||
服 务 内 容 |
□心理健康 □自护教育 □法律宣讲 □家庭教育 |
||||||
服 务 时 间 |
□周一上午 □周一下午 □周二上午 □周二下午 □周三上午 □周三下午 □周四上午 □周四下午 □周五上午 □周五下午 其他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填妥表格后请连同电子照片、课件内容发邮件至:QYB0574@126.com
宁波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制表
2017年4月20日
抄报:宁波市未保委办公室、共青团宁波市委权益部
抄送:协会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各分支和内设机构负责人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 2017年4月20日印
附件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