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社会组织自律性和诚信度,根据《关于开展海曙区201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及2015年评估工作的通知》(海民[2015]8号)精神,海曙区民政局于2015年3月-11月开展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经社会组织自评,业务主管单位审查,专家组现场评估,登记管理机关审定,并经社会公示,共有12家社会组织获得3A和4A等级,海曙区心理援助协会名列其中。
登记管理机关希望获得等级的社会组织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各社会组织,要以章程为核心,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强化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各项综合能力,为海曙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率先实现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又讯:2015年12月15日,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编制管理办法》和《宁波市民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度全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通知》(甬民发〔2015〕88号)精神,经业务主管单位集中推荐或社会组织自荐、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共有7家社会组织申报要求编入推荐性目录。经审核,符合条件的7家,其中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海曙区心理援助协会名列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