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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波 市 心 理 援 助 协 会

关于正式组建协会会员官方微信群的通知
来源: | 作者:事业宣传部 | 发布时间: 2020-02-03 | 10728 次浏览 | 分享到: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文件

 

           甬心援协[2020]3

 

关于正式组建协会会员官方微信群的通知

 

各位会员:

    为了促进协会的高效运作与会员间的信息交流、情感交流,充分发挥网络迅速和便捷的作用,经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自即日起建立协会官方微信群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群名称和群成员

协会会员官方微信群定名为“甬心援会员官方微信群”,是全体会员必须加入的工作群,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加入,需向协会秘书处报备,说明原因。进群后须修改“群名片”与身份证一致的实名。会员因为各种原因退出协会后,须退出会员微信群。

二、明确管理责任

协会官方微信群实行群主负责制,群主由协会秘书长指定。群主负责群成员的准入准出;向全体成员群发消息;定期检查群内成员,对不应加入或未实名加入人员予以提醒或删除;监督聊天内容,制止和干预违规行为;对群成员发布的重要工作信息、意见建议,及时做好记录并向协会常务理事会汇报。

三、严格信息发布

协会官方微信群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三类:一是通知公告类;二是制度规定类;三是工作动态、经验做法、意见建议、优秀文章等。发送促进会员间的交流和友谊的信息时,首先要考虑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和网络谣言,不谈论涉密和敏感话题,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转载与工作无关的文章,不把群内动态扩散至群外或互联网。

四、畅通沟通渠道

群成员要经常关注协会官方微信群,定时查阅群内消息,对工作通知应及时回复和处理。需要全体群成员回复的信息,倡导使用“接龙”方式进行反馈。群成员之间探讨商榷工作时,应采取一对一沟通模式。

五、微信群分群管理

协会的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若工作需要建立分群,需报秘书长同意、会长批准。禁止私自以协会名义建群。临时性微信工作群,如集体活动群、专项工作群等,经批准按需建立,事毕撤销。

六、其他事项

请本会会员尽快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入会员官方微信群。因加群二维码失效后不能加入的会员,请先添加微信号:haixin191(心援小秘书),备注身份,然后由小秘书拉进会员群。

 

 

2020年2月2日


附件:甬心援会员官方微信群二维码:

 

      

 


送: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秘书处           20202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