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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预备会员制度
来源:
|
作者:
paa0574
|
发布时间:
2019-05-09
|
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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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预备会员制度
第一条 根据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发展的工作实际,以及《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章程》对于会员资格的认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于未完全符合章程要求的会员,可以成为协会的预备会员。
第三条 考评转为正式会员的依据是专业成长积分与社会服务积分。
第四条 专业成长和社会服务两类积分的考评总分为10分。其中每类最低分值为3分,其余4分可以根据情况有所调剂和侧重。
第五条 专业成长积分和社会服务积分的获得一般是指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非协会活动的分值认定由秘书处决定。
第六条 预备会员管理服务费为200元/年,转为正式会员的时限为1年。
第七条 预备会员在预备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经秘书处提议,会长批准后可以提前转为正式会员。
第八条 预备会员不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参照一般会员管理。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19年3月30日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第一届八次常务理事会通过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