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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波 市 心 理 援 助 协 会

宁波心理援助协会第一届十一次理事会决议
来源: | 作者:事业宣传部 | 发布时间: 2017-11-03 | 4004 次浏览 | 分享到: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文件


甬心援协[2017]14


 


第一届十次理事会决议 

 

会议名称: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第一届十次理事会

   间:2017年930日,18:30-20:30

   点:海曙社会组织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出席者:   马小蕾、蔡何峰、陈   朱良华

   孙跃宏陈玲艳   维、孙   

   辉、赵   江琼瑶王世会、陈亚儿

列席者:   服、徐炆泽、王  静、高冰雪、  

钟燕达

请假者:俞国海、孔令玲、齐玉芳、李志红

   席:张建伟、翟文杰、奕利娟

记录人:  文

审核人:  宇

会议议程:一、通报协会2017年第三季度工作内容二、筹备召开第一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三、各专委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和计划四、探讨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取消后协会开展心理师职业能力认定的方案以及会员申请资格的变化;五、协会人事任免事项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一届十一次理事会于2017年93018时30分在海曙社会组织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召开,协会会长夏宇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理事22人,实到15人,请假4人,缺席3人,出席率68.2%,符合章程规定,本次理事会的决议合法有效。共形成决议如下:

一、记名投票的形式,全票通过秘书处聘任余雅梅同志为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的提议。全票通过秘书处聘任朱炳达同志为协会副秘书长的提议

二、记名投票的形式,全票通过了俞国海同志辞去协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职务,朱良华同志辞去协会常务理事、理事职务,江琼瑶、孙跃宏、李志红同志辞去协会理事职务的申请。


2017年930




抄送:协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               201710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