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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波 市 心 理 援 助 协 会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第一届十次理事会决议
来源: | 作者:事业宣传部 | 发布时间: 2017-07-03 | 3899 次浏览 | 分享到: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文件


甬心援协[2017]9

                             




第一届十次理事会决议


会议名称: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第一届十次理事会

会议时间:2017年6月24日,18:30-20:30

会议地点:海曙社会组织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出席理事  宇、马小蕾、孙跃宏、俞国海

  朱良华、孙  燕、陈  佳、蔡何峰、

  孙  文、陈亚儿、齐玉芳、王世会

  江琼瑶、张  辉、李志红

请假理事孔令玲、周  维、赵  莹、陈玲艳、

          翟文杰、奕利娟

缺席理事张建伟

列席人员  浩、傅  

记录人:  

审核人: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一届九次理事会于20176241830分在海曙社会组织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理事22人,缺席1人,实到15人,出席率68.2%,符合章程规定,本次理事会的决议真实有效。协会会长夏宇主持会议,共形成决议如下:

1.以不记名投票的形式,全票通过了《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履职报告制度》

2.以不记名投票的形式,全票通过了《专职工作人员请假管理制度》。

 

2017624








抄报:宁波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

抄送:协会理事会、分管副会长、各分支和内设机构负责人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秘书处          201762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