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文件
甬心援协[2017]9号
第一届十次理事会决议
会议名称: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第一届十次理事会
会议时间:2017年6月24日,18:30-20:30
会议地点:海曙社会组织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出席理事:夏 宇、马小蕾、孙跃宏、俞国海、
朱良华、孙 燕、陈 佳、蔡何峰、
孙 文、陈亚儿、齐玉芳、王世会
江琼瑶、张 辉、李志红
请假理事:孔令玲、周 维、赵 莹、陈玲艳、
翟文杰、奕利娟
缺席理事:张建伟
列席人员:杨 浩、傅 服
记录人:孙 文
审核人:夏 宇
宁波市心理援助协会一届九次理事会于2017年6月24日18时30分在海曙社会组织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理事22人,缺席1人,实到15人,出席率68.2%,符合章程规定,本次理事会的决议真实有效。协会会长夏宇主持会议,共形成决议如下:
1.以不记名投票的形式,全票通过了《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履职报告制度》。
2.以不记名投票的形式,全票通过了《专职工作人员请假管理制度》。
2017年6月24日
抄报:宁波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
抄送:协会理事会、分管副会长、各分支和内设机构负责人